黄杰律师成功代理泰国某建设工程项目纠纷仲裁案件
该案件委托人、对方当事人均为泰国公司,案涉项目也系泰国项目。该项目受疫情影响,工期等有滞后,业主单位以此为由拖延付款,但其又在未完工的情况下实际提前入驻项目。入驻后迟迟不同承办单位办理正式结算,也以工期延误、工程质量等为由长期拖延付款。协商沟通无望的情况下,委托人委托本律师在国内提起仲裁。我们凭借多年经验、依托盈科泰国高效见证、认证工作迅速完成案件论证、立案工作,并通过严密的证据体系、充分的庭审工作,赢得仲裁庭的信赖、瓦解了对方的主张依据;最终,基于仲裁庭的调解,双方达成和解并实现我方委托人的迅速回款。委托人对我们的工作十分满意。
创建时间:2026-07-06 10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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